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哎呀,你這個榆木腦袋,我們要給陪嫁啊。你看親家這麼大方,我們也不能少給。按規矩,男方給的彩禮我們不僅要全部還回去,還要添錢。老婆見我不開竅,一五一十數著手指跟我說。
什麼?50萬要全部還給他們,那我們添多少合適呢?我反問道。
親家給了50萬彩禮,我覺得很有面子。但我收了彩禮後,就一直很不安,不知道添多少合適?問了幾個朋友,有人說至少要25萬,有人說18萬,有人說16萬。為了這事,我這幾天一直睡不著覺。老婆說完,站起來在客廳里來回走動。
彩禮不是給女方家長的嗎?我已經想好了錢的用處,沒想到,空歡喜一場。
我想好了,我們添18萬。這樣,女兒在婆家也有面子。老婆停下來,期待地望著我。
我們家哪裡有18萬?再說了,親家也沒提要我們把彩禮全部還回,又添錢的事。我看最多把50萬還回去,添一兩萬就可以了。我不耐煩地說。
老公,我想好了。你的車不是去年才買的嗎?我原來想把你的車給女兒作陪嫁。可是,結婚是喜事,舊車也不吉利。要不我們把車賣了,把錢給女兒,怎麼樣?老婆撒嬌地說道。
女兒結婚,幹嘛賣我的車?我不同意。我一聽,脫口而出。
女兒結婚,你一分錢不出像話嗎?老婆見我拒絕,臉上的笑容馬上沒有了。
我又不是她親爸,你應該找你前夫去要錢。我說完,就後悔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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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老婆是再婚組合家庭。15年前,我們經人介紹認識。那時,她35歲,有一個8歲的女兒。我38歲,有一個6歲的兒子。
老婆是老師,前夫有錢了在外面找了女人。她無法原諒,提出離婚。男人覺得內疚,給了她一套房子和20萬存款。
我在事業單位,工資不高。前妻生病去世後,留下我和兒子。我有一套房子,家裡沒有存款。
當時,大家都覺得老婆條件比我好,應該看不上我。沒想到,她卻願意跟我在一起。
我們結婚後,老婆就帶著李麗搬過來和我們父子一起住。她的房子就租了出去。
李麗時常照顧我兒子,兩人感情也不錯。我們一家四口過得很融洽。
在經濟上,各自負責自己孩子的開銷。
為了讓李麗有出息,老婆從小對她就比較嚴格,上各種課外培訓班,游泳、跳舞、畫畫等等。
我知道老婆的存款基本上花在李麗身上了。好在孩子也爭氣,從小成績好,考上了重點大學,畢業進了一家國企上班。
朋友對我說,你女兒很能幹,以後老了可以享福了。
我對兒子就沒花多少錢。除了正常學習,我沒有給他報過培訓班,周末都是他自己安排。
兒子成績一般,大學讀的二本,專業也是他自己選的。我對他基本上屬於散養的狀態。
老婆對此說過我很多次,說孩子小,大人要給他們做好人生規劃。
我說兒孫自有兒孫福,他們的命運讓他們去選擇。
李麗在學習上,也給了兒子很多幫助。但是,兒子學習能力不行,成績一直上不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