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次,四姨又找上門來,還又下跪又痛哭流涕賣慘,這是鬧得那樣。
我問這是咋了,我媽說:你四姨家大偉得了白血病,需要三四十萬(約225萬台幣),她問咱家借錢,我說回來問問你。
我說,我哪有那麼多錢,我就是一個上班族,孩子又上大學,正是用錢的時候呢。
當時我想,實在不行,借給她一兩萬(約9萬台幣),畢竟人命關天,不能見死不救。
誰知四姨說:我知道你家的房子有房產證,你可不可以先抵押貸出幾十萬,讓我先拿上治病,然後慢慢還你。剛剛我跟你媽說了,她答應我了。
我媽也說:這個主意真不錯。你看能不能幫幫你四姨?
我一聽這事,瞪大了眼睛:讓我抵押房子?這個主意是怎麼想出來的呢?
我立馬拒絕了: 我就那一套房子,要是你們還不上錢,房子被銀行收走,我就得住馬路上去了。再說,那房子是我跟我老婆兩個人的,我們剛還完貸款沒幾年,她也不會同意啊。
四姨一聽就變了臉,她從地上站起來,指著我就罵:我就知道你是個刺頭,剛剛你媽都答應我了,到你這裡就不行了。
我說,我已經快五十歲的人了,我的房子我還能做得了主吧。
四姨說:你忘了當初你來我家求我的時候,我也沒讓人空手回去啊,到我求上門,你就這樣。
我氣不打一處來: 你不提當年的事還好,一提我們就說道說道。我媽看病,我給你下跪,你只肯借給我三百塊錢(約1350台幣)。現在你上門,張嘴就是三十萬(約135萬台幣),你真好意思啊。再說,你們當年欠信用社的錢,我還替你們墊付著呢。
四姨開始蠻不講理地又哭又嚎,我不耐煩了,直接掉頭就走了。這次,我媽的面子我也不給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