後來,我畢業後回都市到了一家事業單位,我們的日子也過得好起來,堂叔家的錢幾年後也全還上了。
而我四姨家,隨著運輸的生意越來越不好做,也沒有以前的風光了。後來,他兒子又染上賭博的惡習,日子慢慢就衰敗下來。
2011年,四姨家養的大車出了事故,撞死了人,給人家賠了三四十萬(約180萬台幣),把兩輛車都賣了也沒還上全部債。
她上門來找我媽,說她家還要買大車,讓我幫忙到信用社貸款,因為我有個同學就在信用社工作,而且也要我給他做擔保。
想到當年,我借錢時她那樣子,我不想幫忙,但架不住我媽再三說,我不想讓我媽難過,就答應了幫一次,心想又不是借我的錢,就是貸銀行的款,到時候他還上就行了。
在我的幫忙下,四姨夫貸到了六萬塊錢(約27萬台幣)。誰知,運輸生意已經是走下坡路,掙錢根本不能跟以前相比。
到了還貸款的日子,四姨只還上了四萬塊錢(約18萬台幣),剩下的兩萬塊說什麼也還不上了,人家信用社找我要,我只得先幫 他們墊上。
後來,我找四姨要錢,她總是推託,一張嘴就是哭窮,一來二去,十幾年過去了,也沒還一分錢。
我跟我媽抱怨她不該管四姨家的事,我媽說:算了,這些年咱家日子好過了,就別跟她計較了,再怎麼說她也是我的親妹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