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 我說四套房子,倆兒子一人一套,留兩套,我以後也不跟你們去住。兩套房子,也不能白給你們,你們一人給我8萬塊錢(約35萬新台幣),算給我養老的。
8萬塊(約35萬新台幣)對他們來說,都能拿得出來,兩個兒子都說沒問題,可是,我話音剛落,妯娌倆抱在一起,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老李,說為啥攤上個這麼糊塗的婆婆。
兒媳們的意思很明顯,要房子但也不給80000。
「這房子早晚都是我倆的。」小兒子梗著脖子。
「媽,爸這次葬禮收的禮錢,您分下,我們每人差不多1萬吧(約4.4萬新台幣),這樣我們再給你7萬(約31萬新台幣)就行了吧。」大兒子一臉憨相望著我。 我看著老李的遺像,許久我喃喃地說:「老李,我們倆拼了命的掙錢,供咱倆兒子上學,給他們足夠好的生活,卻忽視了怎麼教育他們做人,如今,他們只知道索取,卻不懂得回報。」
我是自言自語,也是說給他們四個聽。
6. 最後,他們每家給了我7萬,我一人給了他們一套房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