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最應該做的是自己掙錢自己花,而不是我一個人做全家6口人的免費保姆,簽字吧,什麼都不用說了!」劉惠說完,將民政局關於婚姻冷靜期的簽字文件自己簽字後,遞給了丈夫。「簽就簽,我倒要看看,失婚後,你怎麼過!」丈夫也果斷地簽了字。
那一瞬間,劉惠確定,自己失婚的決定是正確的,和這個從來不知道體諒、愛護、尊重自己的丈夫失婚,是及時止損,為時未晚!而她決定失婚,是因為最近一次,她和丈夫逛超市時遭遇的9件小事...星期五晚上,劉惠帶著7歲的女兒和2歲的兒子,讓丈夫陪自己一起逛超市。
「你明天中午想吃什麼啊,我一會兒提前買了!」劉惠問丈夫。「隨便!」一邊走一邊玩手機刷影片的丈夫,頭也不抬地回答道。於是劉惠走到超市蔬菜區,拿了一把茴香苗,又去肉食專櫃稱了2斤五花肉,準備第二天包茴香苗豬肉餡兒的餃子。
可當劉惠剛把肉餡兒放到購物車裡,丈夫就就不耐煩地說:「誰願意吃餃子啊,每周都吃餃子,煩死了!」劉惠討好似的問道:「那你想吃什麼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