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是姊妹五個,我是長兄。我下面有兩個弟弟,兩個妹妹。
我文化不高,結婚比較早。父母是老師,是縣城裡的老師。
當年為了弟弟妹妹,我輟學回家割豬草,供他們上學。
因為我沒有文化,我找媳婦兒也是農村的,我媳婦兒很樸實。
是因為我媳婦兒老實,沒文化,就一直受我媽媽的欺負。
我結婚後跟爸媽住一起,沒有自己獨立的房子。住爸媽的西屋。
然後,我家所有的活都是我媳婦干。腌鹹菜,刨土豆,包括給幾個弟弟妹妹洗衣服,做飯,都是我媳婦一個人。
因為我爸媽要去上班兒,我要出去打工。
爸媽從小就寵愛我四個弟弟妹妹,不讓他們干一點兒活兒,所有的活兒都讓我媳婦兒干。
說實話,我媽媽就是看不起沒有文化的農村婦女。
我媳婦兒這個人心眼兒比較實,沒有心眼。
對我幾個弟弟妹妹是實打實的好,但是我的弟弟妹妹很不懂事。
我媳婦兒去弟弟妹妹的學校送學費,大熱天兒的,他們也沒請他嫂子吃個雪糕。
每次,我媳婦兒都大汗淋漓騎自行車,來回幾十里地,我真的很心疼她。
那時候,我心裡勉強原諒他們,畢竟他們還是學生,不懂事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