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來的事兒,就順理成章了,我和那男的幹起來了,我打不過他,他比我壯實,但我還有一哥們在,所以,倆人打一人,我們還是佔上風的,那男的頭上被我們打開了一道口子,我手上也不知道在哪兒碰破了一層皮,這架才剛打上,就被保安給勸下了。
那天,我們幾個都進了派出所,在那呆了會兒,接受完教育就走了。
準確說,是撂下關悅不管就走了。
當晚,我們在家又吵了一架,我爸媽知道這事兒,關悅也很主動的坦白了。
那個男人就是她前男友,那天她說公司送的花,其實也是這個男人送的。
包括後面QQ上聊的,也是這個男人,更可惡的是,這個男人居然已經結婚了,還有一個一歲多的孩子,這叫什麼?
這不是給我戴綠帽子嗎?
我成什麼了?
她把我當什麼了?
她算個什麼東西,她就是個小三,別人的小三。
我有些失去理智,當晚還想揍她,儘管她曾主動交代,她一起有過一個男朋友。
但她卻沒有告訴我,在她決定嫁給我時,他倆還有關係。
當著我爸媽的面,我有些失禮的質問她:「你真不要臉,說,你們倆背著我還幹了些什麼?」她哭了,哭得很傷心,大滴大滴的眼淚往下流,她說他們什麼都沒幹,誰信?
你信嗎? 相比而言,爸媽是理智的,畢竟她懷孕了,動了胎氣不好。
所以,儘管錯在她,但他們還是袒護她多點,我爸把我支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