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老公孫建強是工作時認識的,我們倆都是普通大學畢業,沒有特別高薪工作,掙的不多。老公家裡父母也長年在外打工,竭盡全力才把他和他弟弟兄弟倆供到大學畢業。
他倆能獨立生活養活自己了,父母也落了一身病,只能回老家,住進前些年修的房子裡,種點地,在家附近打點零工維持他們自己的生活。 在他們兄弟倆結婚成家的大事上,真的無能為力了。
想要結婚,只能各憑本事。 我跟孫建強確定戀愛關係時,他跟我說:「跟我在一起得讓你吃10年苦,努力10年,我會給你一個安穩的家和一輩子的愛。」 我看中了他的純樸踏實,也相信我自己的眼睛。我們結婚了。
說是結婚,其實就是兩個人領了證,退掉一處出租屋搬到了一起。 回了一趟婆婆家,婆婆給了我10001塊錢,說她的兒媳婦是萬里挑一。 回了一趟娘家,被我媽罵了出來,她說我一分錢彩禮沒要,白養了我,是我自己把自己賤賣了。
我哭著離開家,帶著孫建強去了車站,要上車的時候,我大哥氣喘吁吁滿頭大汗追了過來,塞給我一個報紙包,然後叮囑我老公:「好好對我妹妹,有困難打電話給我。」 火車開動了,我哭得不行,孫建強打開報紙包,裡面是2萬塊錢。
大哥的日子過得也不容易,家裡有兩個孩子,嫂子霸道,這要是被嫂子知道,大哥又得遭受暴擊。我由傷心轉為對哥哥的擔心,我也不哭了,跟老公商量,「到家給我哥打電話要個帳號,咱們把錢給他打回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