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是我手裡的這些錢,可能還不夠養老的。因為如果我生病住院的話,
我得花錢雇護工啊!我們這裡護工一天就得300多塊錢(約1400台幣)!
我能依靠的,只有這座房子了。我做好了打算,馬上就把房子賣掉,省得女兒和女婿惦記著。
既然他們心裡根本沒有我,我也就沒有必要把財產留給他們了,
再說我給他們的也不少了,對得住他們了。
但是,畢竟賣房子是大事,得經過女兒同意,我得提前讓女兒知道,
我以為女兒也許會反對,她知道後,卻沒說什麼,只是表示賣房子時她會配合我辦手續。
賣房子這件事對女兒觸動很大,我發現她的眼圈都紅了。
我把房子掛到了仲介,不到半個月就賣出去了,和我預想得差不多,賣了92萬(約409萬台幣)。
房子賣掉了,我打算給女兒一部分錢,這時,女兒哭了,
她說:爸爸,現在房子賣了我才知道這個家徹底沒了,我非常難過,我反思了自己,
如果以前我們好好對待你,你不會賣房子的。我們太自私了,對不住你了!」
「爸爸,你放心,以後我會好好孝敬你的,把以前的過錯全部彌補過來,
媽媽走了,我們爺倆才是最親的人啊!」
女兒沒有要賣房子的錢,她說讓我留著養老。
我的心裡再一次掀起波瀾,女兒終於懂事了,以後,她有困難時,
我還是會幫她的,只不過不會再像以前那樣沒有節制地為他們花錢了。
我只帶走了衣物,傢具家電送給了新的房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