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4、 寫在最後。
「少說兩句行不行?」這時候,李玲的丈夫發話了。
「可以啊,你孝敬你媽,天經地義,我管不著。但是你要是因為請假丟了工作,每個月44000元的家庭開銷,你自己想辦法;你要是套現、借錢繳費,你自己還,別牽扯我,否則咱就失婚!」李玲說完,帶著兩個孩子走出了婆婆的病房。
「你看看你這老婆,還能不能要?」婆婆氣憤地對兒子說。
「媽,李玲哪裡說錯了?這幾年,我們多難,你都看在眼裡,可你就是不幫,你有錢打麻將,沒錢給我們湊首付;你有時間打麻將,沒時間給我們帶孩子;你有好身體打麻將,現在病了讓兒媳伺候,這不是做夢嗎?我借錢給你繳費,給你請個看護,從明天起,我要上班掙錢了!」兒子說完,去追李玲了。
雖然無論是法律還是道德,尊老孝老都是應該的,但換位思考,婆媳兩個陌生人之間,哪裡有什麼應該啊,都是一報還一報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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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覺得李玲做的對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