後面藍軍一連相了幾次親,對方均嫌棄他離了兩次婚,最後都不了了之,從那以後藍軍就一蹶不振,還學會了酗酒。
每次喝醉酒就埋怨自己的母親,說如果當初不是自己的母親如何如何,他我不會過成現在這樣等等,也是在這個時候他們才想起李蘭的好,才會母女三人來。
於是便有上面那一幕發生,李蘭覺得很可笑,她怒斥前婆婆:「你兒子出事了才找我,什麼」?
最後在丈夫的勸說下李蘭還是帶著兩個女兒去看望藍軍,離開時還給藍軍留下了兩萬塊錢。為了不讓前婆婆他們影響到自己的家庭,不久後李蘭便把工作辭了。
而且還換了手機號碼,並搬了家。
因為她的新生活剛剛開始,而且丈夫對她和孩子那麼好,她不想和藍軍藕斷絲連,更不想辜負丈夫,所以她才選擇這麼做的,乾脆,利落。
你們說她這樣做對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