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束語:正如劉芳所說的那樣,也許離婚是最好的結局,因為她背叛了婚姻,而且心也不在張建身上,早離早好。
不過話又說回來了,張建和劉芳根本就不是一路人,而且劉芳給人的感覺就是在騙婚。
我覺得劉芳既然早就選擇不再與張建繼續生活下去,她應該把張建家給她家的彩禮錢全部退回給張建家。
畢竟人家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,她憑什麼說不退就不退?
見過不要臉的人,卻沒見過像劉芳這樣厚顏無恥的女人,自己明明有錯,卻辯解成一副很無辜的樣子,真是無語至極。
遇到這樣的女人,也真是夠倒霉的,希望最後劉芳能良心發現,把張建家給她家的彩禮錢,全部退還給張建家。
因為張建家為了把她娶回家,前後共花了十多萬塊錢,其中有十萬是借來的,大家都很不容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