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大爺女兒滿口答應只是暫時保管,以後一定會歸還父親,但是當趙大爺後來向女兒索要存款時女兒卻推三阻四,始終不肯還錢。
趙大爺失望之下把女兒告上了法庭,法院調查後判處女兒歸還存款,但是女兒卻一再拖延。
就在法院準備開庭判決前,趙大爺想不開跳樓身亡,趙大爺的兒子又將自己的妹妹告上法庭。
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處趙大爺女兒歸還12萬餘元的存款之外,還剝奪了她的繼承權。
因為趙大爺女兒和女婿的貪心不僅導致趙大爺含恨離世,還徹底破環了和母親以及哥哥的關係。
其實父母想給子女減輕經濟壓力也可以理解,但是應當合理有度,在培養子女獨立自主的前提下給與一些資助是合情合理的,只是切忌培養子女懶惰和貪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