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母親的行為也可以理解,姥姥姥爺早早的去世了,家裡只有母親和舅舅,她出嫁的時候,娘家親戚給她湊了個金鐲子,她怕被父親拿了去,就給了舅舅,或許母親以為舅舅值得信賴吧,可到了後面,終究是還是低估了人性。
拿到鐲子後,舅舅突然和母親疏遠了,彼此也沒有多少聯繫,等後面母親跟父親感情穩定了,想把鐲子給拿回來,舅舅舅媽卻找各種理由不給,以至於那鐲子過了好多年,都還在舅舅的手上,現在都不知道到底在哪裡。
在我九歲那年,母親終於忍不住了,帶著父親和婆家的親戚去要,可舅舅依舊硬扛,母親氣極了,當著舅舅的面,摔了他們家的碗,碗碎了一地,而舅舅和母親也如同這個碗一樣,再也沒有了聯繫。
知道這個事情的我義憤填膺,覺得舅舅實在是太卑劣了,怎麼能幹這種事情呢。當時我正是青春期,年輕氣盛的時候,當時就決定給舅舅一些教訓。我先是把他地里的南瓜都給踩碎了,隨後又趁著半夜給他們家柴火給點了。
我承認自己做的很不好,但也著實痛快,有一種大仇得報的感覺。但畢竟是生平第一次做這種事,當時我也是害怕的不得了,擔心舅舅或者村裡人找到我,擔驚受怕了好久,好在沒什麼事情,舅舅也沒來鬧,算是認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