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相信女兒不會坐視不管的,因為前幾年的時候,女兒的公婆忙著做生意,沒有人幫女兒帶孩子,女兒只好找到了我,我沒有猶豫就同意了。那時候我是又出錢又出力,女兒女婿肯定會記得這份恩情的。再說了,女兒家裡條件很不錯,房子面積也大,我住到女兒家養老,肯定是很合情合理的。
可女兒的態度,卻很出乎我的意料,她先是說自己的公婆年紀大了,以後很有可能會搬去跟他們一塊生活,後來又說自己已經出嫁了,養老送終是她兩個哥哥的義務。
眼看三個子女都不肯給我養老,我是既傷心又無奈,後來我的一位鄰居,他實在看不過去,便給我出了個主意,讓我破罐子破摔,直接找當地政府幫忙,不管子女有什麼藉口,都會給我一份保障的,就算我擔心子女不孝順,還可以讓他們出錢給我請保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