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僅如此,呂秋遠律師還奉勸,身為媳婦最好別太介入老公家務事,因為插手太多的下場往往就是惹人厭:「當人家配偶,沒這麼了不起,連他媽的錢怎麼分,你都要管。說到底,你跟你先生要是失婚,他分到他媽多少錢,也跟你無關,你也不能分,你到底在計較什麼呢?」
不過批評歸批評,呂邱遠律師也提出專業的判斷,與對該名媳婦的疑問做出解釋,「財產會由孩子與還生存的配偶『平均』分配,除非孩子過世,孫子才可領取到那一分,也就是『代位繼承』,『但即便他是長孫,除非妳先生已經過世,否則他還是沒有權利取得妳先生那一份』。」
兄妹倆平均分配財產真的有這麼需要計較嗎?大家怎麼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