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被母親的話說服了,但家裡的錢主要歸妻子管。妻子不同意,我想借也不行。妻子不同意借,母親乾脆住在我家不走,只要妻子進了家門,母親就哭訴我不孝順,話里話外也指責妻子不賢惠,婆媳倆吵了好幾次,妻子為了耳根子清凈,只能讓弟弟打了欠條,才借給他兩萬。
侄子只學了兩個月就回來了,我們借給弟弟的錢還有剩餘,當時岳母生病,我們手裡的錢很緊張,妻子想讓弟弟把沒花完的錢先還給我我們,誰知弟弟拿著這筆錢買了一輛摩托車。妻子氣壞了,她讓弟弟還錢,母親說錢是她做主借的,要還也是她還。
妻子說:行,那您把錢還給我。
母親卻說:這錢是我大兒子孝敬我這個做母親的,憑什麼還?你要是不服就去法院告我。
母親蠻不講理,妻子哭著回了家,自這以後,家裡的事妻子很少再過問,妻子說以後我們各自管好各自的父母,我母親老了需要人伺候,她不會照顧。我也對母親的做法寒了心,便不再給母親生活費。
我剛斷了給母親的生活費,母親就去村長家門口訴苦,說我不孝敬父母。最終經過村長調解,我們兄弟妹三人每個人各出700塊給母親,母親才罷休。我知道弟弟不會出錢,也知道母親拿著錢貼補弟弟,不過我懶得計較了,我只想安心過我自己的生活。
我叫王世安,今年63歲,有一個妹妹一個弟弟。我從小不愛說話,而弟弟的性格恰恰和我相反。
母親喜歡性格活潑開朗的孩子,自然比較偏愛弟弟。不過我和妹妹從來不嫉妒他,因為爺爺奶奶疼愛我,父親疼妹妹。爺爺是小學老師,他經常誇我是個讀書的好苗子。可能因為我是長子,也是家裡讀書成績最好的孩子,爺爺奶奶心裡自豪吧。
我結婚之前,在縣裡的一家肉聯廠當統計員。這份工作在當時非常體面,我選對象的眼光自然也高了不少。我和妻子是媒婆介紹的,妻子在一家食品廠上班,我們倆對彼此印象都不錯,就順利結婚了。
我們兄弟姐妹三人中,弟弟是過得最不好的。妹妹從小性格好強,母親不讓她讀書,她進廠打工後,一邊工作一邊自學,後來廠里組織員工報考大專院校,妹妹勤奮苦讀通過了考試,三年後順利從流水線的普通工人轉型到了辦公室的文員。
唯獨弟弟從小成績不好,他小時候調皮爬到樹上,不小心摔斷了腿,自那以後走路有些跛腳。母親擔心弟弟幹不了重活,讓父親託人給他找工作,可弟弟三天打魚兩天曬網,不是抱怨工作沒前途,就是抱怨這些工作看似輕鬆,實則很累。父親責備他不上進,母親就將弟弟護在身後。
母親曾勸我和妹妹在廠里給弟弟安排一份工作,我和妹妹也盡全力做到了。但弟弟認為他的工作不如我和妹妹的工作輕巧,一聲不響就辭職了。
父親問弟弟:你說你的工作不如你哥哥姐姐好,那你當初就好好學習啊。你要是有能力,也能找到這麼好的工作。你現在沒有學歷沒有技術,還想干輕巧的活,拿高工資,哪有這樣的好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