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接下來的十幾天裡,我以各種各樣的理由,前前後後總共「誘導」他心甘情願給我轉了6萬(約26萬新台幣)。
我心裡明白,其實這是他為數不多的家當了,但他不僅沒有心疼,反而樂在其中,還說為愛的人花錢是他的榮幸。
只是他不知道的是,每天晚上跟他熱火朝天聊到深更半夜的,是和他僅有一牆之隔的妻子,他轉出去的所有錢,收款方正是那個他一次次背叛的我……
03
為了情人,
他說願意放棄一切
轉了錢之後,他越來越露骨地在微信上表明自己的目的:跟我見面,和我睡覺。
我為了不讓這一切露餡兒,說自己出差去了外地,等回來了就馬上和他見面。
他信了,隔三差五就問我什麼時候回來,有時候甚至半夜還給我發消息表達對我的想念。
我那個時候才深切體會到:什麼叫越是得不到,越是想要,越是接觸不到,越要接觸。
因為我的若即若離,在他心裡我是神秘的,值得探索的,所以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征服我。
有一次,我把話題故意扯到了他老婆身上:
「你現在還愛你老婆嗎?」
他冷笑一聲:跟她現在還談啥愛不愛,她就是孩兒媽。
收到這句話時我渾身發冷,喉嚨裡彷彿被卡進了一枚刀片,什麼也說不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