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香梅就是這樣一個女人,五十歲還跟丈夫離了婚。
她們夫妻的婚姻早在十年前就名存實亡了,丈夫十年前事業發達起來,就喜歡上了一個更加年輕漂亮的女人,但是這邊又不故意跟妻子失婚。因為失婚後要分掉一半財產,而且失婚後那個女人會向他索取更多。
這十年裡,他們再也沒有睡在一起過,夫妻倆就如同舍友一般,只要不帶別人回家來,無論對方做什麼都不管。
現在孩子大了,都已經成家立業了,他們也很清楚父母的婚姻並不美好。這一次李香梅的丈夫遇到一個很強勢的女人,必須要領證結婚,否則就不跟他在一起。所以迫不得已,兩個人選擇了辦理失婚手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