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剛來的時候,兒子讓兒媳婦每個月給我4000塊錢(約1.7萬新台幣)的生活費。
兒媳婦就把錢放在我臥室的床頭櫃抽屜里,可是到第二個月的時候,一分錢也不給了,我曾經委婉地提醒兒媳婦,生活費沒有了,她只是說,媽,你先幫我們買菜買飯吧,我發了薪水就給你錢。
從那以後,我再也沒有見過兒媳婦一分錢的生活費,我也不好意思對兒子說,我怕他們為此爭吵起來。
我只好把我的退休金拿出來,我的退休金是5000來塊錢(約2.2萬新台幣),每個月所剩無幾。有時候孫子的奶粉沒有了 ,兒媳婦也不去買,孫子喝的奶粉在門口的孕嬰店裡就有賣的,我只好掏錢去給孫子買奶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