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家以後,我和丈夫說了一切,他說不要考慮買房子的事了。
公公婆婆留給了我們一套老房子,我們回村居住了,丈夫開車去縣城上班,二十來分鐘就到了,也很方便。
我們的兄弟姊妹家都住在附近,我們有點事的時候她們都過來幫忙,我也常去他們家串門,日子過得充實快樂。
從那以後,我們對自己花錢大方了,冰箱裡塞滿了牛肉和羊肉,家裡有各種水果,隔一段時間我們就去城裡的飯店吃飯。
丈夫說,等他退休了,我們一起去旅遊,餘生好好善待自己。
現在,兒媳婦經常給我們打電話,問長問短,有時候還用快遞給我們寄海鮮,那天還給丈夫買了一件t恤衫。
我覺得婆媳之間應該相互理解,相互體諒,而不是去算計,兒媳婦孝順父母是應該的,但是也得考慮一下婆婆的感受,婆婆出錢出力付出了那麼多,理應得到尊重和孝敬。
朋友們,你們說我能讓兒媳婦保管賣房子的錢嗎?以後我們還能在兒子家附近買房子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