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不聽我分說,很絕情地扯開我的手,讓我滾出這個家門。
7年青春喂了狗,當他絕情起來時卻連狗都不如。
當我收拾行李時,公公把我叫了過去,他遞給我一包吃的袋子,裡面有我最愛吃的花生糖和皮蛋。
是前陣子親戚來看他時,給帶的老家特產,他留著給了我。
我出去後,重新找了個房子住,在收拾東西時,我翻到了公公給的那包吃的,我打開將一個個皮蛋先拿出來,裡面有一張卡和紙條,紙條上說這是給我的,裡面有2萬,是公公以前存的,密碼是我生日。他表達了對我的內疚,認為這是他兒子虧欠我的。
他沒什麼補償的,只能以這種形式,看完後,我哭了。公公不愛說話,以前也不懂得要如何幫我,但他卻知道我善待他的時候更多。
我哭了,為自己做過的錯事感到自責,感謝公公的理解,我重新找了一份工作,做銷售,足以能養活自己,我和他領證了,不過這次是單人照,我把孩子的撫養要了過來。
他說,我一個人是養不活孩子的,可我就要證明給他看,我沒有他一樣能活的好好的,甚至更好。
後來,我從親戚那裡才知道,離婚後2個月,他就找了個女朋友,他的小女友嫌棄公公,讓他把公公送到養老院去,要不然就不和他結婚。
我問他的親戚,那個小女友是不是雲南的,他說是,我呵呵兩聲,這是從線上的精神出軌到線下呢。
我和女兒現在過得很好,自己一心工作,存錢,只為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得更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