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強表示,假設自己真的借了付某的錢,正常情況下債主是不是應該找對方先商量什麼時候還錢,然後始終拖欠不還才去催促?但付某嘴上說李強欠錢,實際上是突然間就開始催債,搞得李強也莫名其妙,煩不勝煩。
對於李強的這個解釋,大家都覺得有些牽強。
付某不可能平白無故地纏上李強,能夠做出這麼多事,每件事中都能感受到對方對李強的強大恨意。這不是無差別去傷害對方的犯罪,而是有目的的蓄謀已久。
此時李強說了另外一番話,又讓整件事走向了一個另一個方向。
原來付某和李強確實認識,但並非朋友關係,準確說有點像情敵。李強現在的女朋友,在李強之前還交往過一個男人,這個人就是付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