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我們倆經常吵架,所以多少會影響到方輝的工作,不久後因為我們吵架的緣故,方輝就外出喝酒解悶,最後因為喝醉酒錯過了和客戶會面,他因此受到了老闆的嚴厲批評。
當天方輝回來後,他衝著我發脾氣,他把所有的怨氣都發泄在我身上,因為心裡有委屈,所以我就和他吵了起來。
前婆婆不但不勸架,她反而在方輝面前添鹽加醋的說我的不是,那天晚上我和方輝變得不可開交, 我們越吵越厲害,鄰居擔心會出事,最後還報了警,很快轄區派出所民警就趕了過來,當民警得知我們吵架的原因後,他們分別和我們倆談,然後給我們做調解。
原以為這事就這麼過去了,誰知第二天早上方輝卻遞給了我一份離婚協議,當我看到離婚協議的時候,我懵了。 我覺得我們倆的感情一直都很穩定,近段時間雖然為了前婆婆吵過幾次架,但我覺得我們倆應該還沒到要離婚的地步。
因為對方輝還有感情,加上我不想彤彤在單親家庭長大,所以我苦苦哀求方輝不要和我離婚,可在前婆婆的煽風點火下,雖然我萬般不舍,但最終我和方輝還是離了婚。 不過我肯離婚的前提就是,彤彤的撫養權必須歸我所有,方輝有探視權。
因為婚房是前公婆的,所以可以說離婚時我是凈身出戶。 離婚後我和父母借了一些錢度過難過,不久後我應聘到一家超市做收銀員,因為我讀大專的專業是經濟學,所以我學過財會方面的知識。
工作穩定下來後我就把彤彤接過來和我同住,然後把她送去一家全托幼兒園上學,我休息的時候,或者是我沒用夜班的時候再把她接回來住。 而方輝呢,在我們離婚還不到三個月,他就迫不及待的再婚。當年我嫁給他的時候,前婆婆因為不喜歡我,所以就只請了一些至親吃飯。
如今他再婚,不僅大辦,而且還很隆重,不僅如此,前婆婆還給方輝的再婚妻子買了三金,彩禮錢甚至還給了近十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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