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老太已經七十多歲了,卻一直孤單一人生活在鄉下老房裡。王老太有一個兒子,可是在十五年前卻做了人家的入贅女婿,至今十五年了都沒有回來一次,雖然兒子每個月會給王老太寄一千塊錢生活費,但王老太心裡卻一直恨著兒子,覺得兒子很不孝。
王老太的老伴去世的很早,早些年都是王老太一人把兒子李明給養大的。兒子當初讀書不好,為了不浪費母親的錢,便很早就出去打工了。打工的時候,李明每月會給母親寄些錢回來,而且也經常寄些吃的給母親,王老太覺得很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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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兒子在外打工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姑娘,姑娘家有點錢,但是是獨生女,而且李明家太窮,姑娘的父母親不同意女兒嫁給李明。但這姑娘意志很堅定,而且和父母說非李明不嫁,所以姑娘的父母不得不同意他們的婚事,但前提是李明必需當他們家的入贅女婿。
李明回家和母親說了此事,還說如果真的過去也不會讓母親感到孤單,李明承諾以後會每月給母親寄錢而且會經常回來看母親。兒子這樣說,王老太也不好拒絕,畢竟是兒子的幸福更重要,而且兒子也答應會回來看自己,所以王老太也答應了兒子的這門婚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