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後,張順清因為身體原因,一直沒有生育,這件事兩人也沒放在心上,畢竟撫育4個孩子已經是很辛苦的事情了。
馮迪華有穩定的工作,為了讓小女兒就業,他還讓小女兒接自己的班,看到孩子都長大,有了自己的生活,他覺得自己的任務完成了。
每個月有900多元的退休工資,如果一起順利,老兩口也能照顧好自己的晚年生活。
讓他沒想到的是,張順清生病了,而且生活不能自理,需要人照顧,馮迪華照顧一段時間後,感覺心有餘而力不足,他有心臟病,自己也已經到了耄耋之年,做飯買菜還可以,但要照顧一個癱瘓在床的人,實在沒有能力。
他就想讓張順清的兒女輪流照顧,為此,他願意把自己的積蓄4萬元(約20萬新台幣)拿出來,用作張順清養老的費用。
張順清的弟弟,作為娘家舅舅來主持了公道,並且保管著這筆錢,答應誰照顧老人,就從他這裡領生活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