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42歲,我爸30年不見我,要求我送2套房子給後媽的2個兒子
30年了,我再一次見到了我的生身父親。
他再次找上我的原因很簡單。我那同父異母的大弟弟再婚需要一套房子,還有我那同父異母的小弟弟,也快要結婚了,同樣也需要一套房子。我爸希望我把拆遷所得的三套房子中的兩套送給他們。
我認真地端詳著父親那張曾經熟悉的臉,想從上面找出一絲屬於我的溫暖。可惜,我沒能找到。
我覺得很可笑,眼前的這個人,是賜予我生命的人,是我在這個世間最親近的血脈至親,他本應該是我的依靠與溫暖。可是,我今生飽嘗過的那些苦與痛大多都是拜他所賜。
我也是他的親生兒子,只是從我9歲那年離家,到我39歲這年,隔了整整30年,他才想起我這個兒子。而且,他找上我,也只是為了他那兩個小兒子。
他們,盯上了我的房子。
原來,作為一個父親,他是會關心兒子,也是會為兒子的人生操心的,只是他從來不曾關心我,也不曾關心過我的人生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