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說買就買,以最快的速度給我買了一套陪嫁房,面積還比我們的婚房要大。等一切手續都辦好了之後,我也才告訴男友,想讓他也高興高興。畢竟我們沒出什麼錢,就收穫了2套房子,比絕大多數的同齡人都強了太多。
誰知道,男友不喜反怒,當著他爸媽的面惱羞成怒道,你買房誰還房貸誰養家?咱倆工資都不高,婚後我工資還房貸,你工資養家,剛剛好。現在同時要還兩套房子的房貸,經濟壓力太大了,吃不消。
他勸我去退掉我爸媽買的那套房子,留下他爸媽買的那套,說房子不需要太多,就我們兩個人住,有一套足夠了。以後他工資還房貸,我工資養家養孩子,兩個人日子多輕鬆愜意。
男友的話,讓我覺得可笑又可悲。憑什麼他爸媽可以趕在我們領證之前買房,讓我婚後陪著他還房貸養家?而我爸媽給我買一套婚前陪嫁房,又怎麼就不行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