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專畢業後,我把老公帶回家見了父母,我父親對老公都很滿意,而我母親卻嫌棄老公家裡窮,我父親說我母親頭髮長見識短,結婚嫁男人最重要的是人品,家庭條件那都是次要的。
老公帶我回家見公婆,他們家的房子雖然翻新過,但是看起來還是比較破舊的,公公婆婆非常的和善,見到我後一直熱情的招待我,一會給我端水果瓜子,一會又給我熬糖水,小姑子比較內向,喜歡一個人玩手機。
婆婆拿不出錢來買婚房,我父母就出錢給我們付了房子的首付,婆婆給了12萬(約54萬台幣)聘金,我們就這樣結婚了。結婚以後,我和老公住進了新房子,離我娘家也不算很遠,我經常回去蹭飯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