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面時,老公還想著好好勸說女兒,希望女兒能夠回頭是岸。可老公好說歹說,女兒還是聽不進一句話。
我實在受不了了就怒斥道:「你想嫁給小李這個鳳凰男我沒意見,反正你已經長大了,翅膀也硬了,我們說不通你。但是那套230萬的陪嫁房你就別想了,這房子是我們老兩口買的,我們想怎麼安排就怎麼安排。你既然不聽話,那就一直硬氣下去,別惦記我們的房子。
你也別想著用懷孕威脅我們,逼我們同意。如果真出現這種情況,那我們就不認你這個女兒了。不僅那套房子不會給你,以後我們的所有的財產和房產都和你無關,等我們百年之後就全捐出去,你一點也撈不到。我說到做到,不信你就試試。」
最終我們鬧得不歡而散,直到現在也沒有聯繫過。
雖然那天我說的很強勢,但我心裡真的五味雜陳。我也確實害怕女兒會偷偷領證,所以家裡的戶口本我早就放到保險箱裡,密碼只有我一個人知道,鑰匙我也早就藏好了。
因為老公很寵女兒,我真的害怕被女兒一哄,他就心軟了,所以還是自己保管著比較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