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助楠楠學費,這是我自願的,沒有要求她還款,可是中途發生一件事,我對她的印象不是很好。
她上大二時,給我打來電話,說學校要求每個學生買一個筆記本,自己手裡錢不夠,希望我借給她一些,等到大學畢業掙了錢再還給我。
幫人幫到底,她肯定遇到了難處,要不然不會主動和我開口借錢,事後,我打給她4000元,這個錢說好是借的,我媳婦也知道的。
可是後來她經常打電話和我賣慘,然後說自己捨不得吃、捨不得花,生活費依然不夠花,看著她這麼可憐,我每月又多給她300元生活費。
說實話,自己沒上過大學,看著一個孩子因為沒錢輟學挺可惜的,不帶任何目的性的資助她。
楠楠大學畢業以後,她很快找到了工作,在私企上班,掙得還不少,起初一兩年還打電話問候我一下,後來沒有再聯繫我了。
當初她買筆記本時說那4000元是借的,掙了錢就還給我,我又不敢主動和她聯繫,生怕她多想。
一晃十年過去了,有一次我無意間問妹妹和楠楠是否有聯繫,妹妹說她們上了大學以後,慢慢就斷了聯繫,據同學說楠楠現在混得不錯,給私企老總當秘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