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明白,為何結婚後,我活了二三十年的歲月全部必須歸零?
變成你家的人,我無異議,可是要聽從你家的話,說真的,我心理不能平衡。
我的父母養育了我二三十年,而你是撿了他們辛苦二三十年的結晶。
照理來說,你是不勞而獲,撿現成的。所以,我在幫你家做事時,你必須感謝我的父母,感謝我的勞力付出。
你不止應該知足,你更應該感激,這簡直是得了便宜還賣乖。
我有工作,我有能力,我經濟獨立性強,我不用依靠什麼人,這是仰賴我父母給我的教育,以及我自己的不斷學習成長的能力。
我賺的錢,我花的錢,我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臉色。我沒欠你,我沒要你養,更沒拿過你的錢,我可以尊重你,但是不能一切讓你做主。
我常在想,你只不過是我丈夫的母親,你所有的恩情功勞都在他身上,要回報你的人正是他。相同的能叫我回報的也只有我的父母親。
以後你想吃粥,請叫你兒子做給你吃,因為他應該回報你,是他應該做的。
衣服也請你兒子洗,畢竟你幫他洗了二三十年的衣服。要去看醫生,請他提早下班帶你去。
我忘不了,當我感冒時你竟然會對我冷言冷語笑我身體差。
我先生孝順你是天經地義的,是應該的。而我,必須把我的孝心回饋給生我育我的父母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