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感情問題。
關於「男人喪妻後多久另娶」的話題,我們之前就討論過。另娶沒問題,對任何人都不應該道德綁架。
但是!男主在剛拿到妻子死亡證明的時候,就火速求偶,火速結婚,火速造人,這板上定釘的事實,除了薄涼,還有什麼可解釋?
而對此,男主的描述是:
「6月13號拿到她的死亡證明的那一刻,我帶著對未來一絲的不確定和希冀,決定開始網上交友。也許是帶著去世太太的祝福,我非常幸運地在6月21號認識了我現在的太太,並在認識9天後網上結婚。」
意思就是:我的心還在悲痛,我的D已經行動。
而且,這是亡妻在天顯靈,我才這麼幸運地遇見了新任,我不想辜負她的祝福,所以把握機會,快速結婚。
亡妻屍骨未寒,將她的骨灰埋在院子裡,然後看著你領新歡入住,開心造人?
痛失愛女的岳父母,要他們眼睜睜看著女兒的接班人登堂入室,光速懷孕,你們夫妻恩愛甜蜜,其樂融融?
別的都不用說,光憑這一點,就足以證明了這個男人的自私與無情。
而且,這事經不起細推敲。
如果是相親認識,那麼,短短8天,那個上海女孩跟他連面都沒見,為什麼就跟他迅速結婚,迅速來美國?
鬼知道這背後都是什麼……
03
人性經不起考驗。
在巨額遺產面前,能想像得到,男主和亡妻父母之間,肯定是從最初的談判難以達成,最終鬧到撕破臉的程度。
但男主的回應里提到幾點:
1、他提出與年金形式贍養岳父母,並可以簽定合同,但老人不同意,要求一次性給。2、亡妻生前就說過,岳父不懂金融知識卻熱衷炒股,賠過很多錢,所以不能一次性給。
3、前妻遺產都在孩子名下,我無權支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