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女婿是自由戀愛,女婿家在外地,看起來挺老實,我沒有因為遠嫁為難孩子們,畢竟女兒的選擇一直都很正確,當然我也是經過觀察,覺得女婿是個值得依靠的人,仔細考慮後同意了婚事。
女兒女婿很孝順,親家也通情達理,覺得我一個人孤零零太冷清,孩子們放棄外地的工作,回到我所在的城市定居。看到他們如此懂事,我滿心歡喜,覺得親家一家真的很好,女兒出嫁拿出所有的錢陪嫁,希望他們能夠今早還清房貸。
女兒出嫁後,依舊每個月給我寄生活費,這些年農村人情來往水漲船高,一年到尾也要花個千塊左右給人情費,以前200塊錢(約900台幣)的份子再也拿不出手,這樣一來我的生活捉襟見肘,又不好意思給女兒增加負擔,我便在屋前屋後挖了兩塊菜地,平時除了種糧食也種點菜,經常拿到集市上去賣。
隔年,小外孫出世,我升級外婆很開心,女兒婆婆身體不好不能帶孩子,我當時想去帶的,結果我後來得知慢性病不適合帶孩子,有可能會傳染給孩子,女兒只好辭職自己做全職媽媽,兩家本來經濟條件一般,這樣一來他們負擔挺重,我便讓她每個月別給我寄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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