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林是每個月按時給我6000塊生活費,不過她的兒子每個周末都要回來吃飯。他們一回來,自然要加菜,而且老林的兒女嘴刁,要求都是一些新鮮、高檔的菜。他們回來吃飯,不會幫忙做飯,全部丟給我和老林,老林基本幫不上忙,所以只有我一個人在忙活,一頓飯做好我感覺累得脫虛。
還有,老林一個月要邀請幾會朋友來家裡吃飯,朋友來,老林告訴我不能小氣,好煙好酒好菜,加上平時的生活開銷,老林給我的錢都不夠用,有時我想買點什麼東西,還要自己掏錢。
這樣的生活我過了三個月就後悔了,原本以為能找到一個懂我疼我的男人,殊不知對方找老伴是為了能有人為他操持家務,說明白一點就是找一個免費保姆,根本不會有感情可言。
如今我提出離婚,老林不同意,說我欺騙他的感情,而我真的是有苦說不出,如果老林是愛我的,怎麼可能不懂體諒我,給我找那麼多事。我這會想清楚了,餘生不在找老伴,我要做一個獨立的女人,不必去受累,等將來我不能自理,我就請個保姆回來照顧我。現在趁身體還健康,我是怎樣開心怎樣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