妙妙對劉越的行為很是失望,兩個人七八年的感情此刻卻一文不值了。讓妙妙沒有想到的是閨蜜張夢,自己最好的朋友會是那個破壞自己家庭的人,可笑,可悲,可惡。
劉越不願意與妙妙離婚,但是妙妙態度很堅決,兩人最終還是離婚了。離婚後妙妙將兩人的聯繫方式都刪除了,拉著行禮離開了這座城市。
對於一個女人來說,婚姻里另一半的背叛是難以接受的,尤其出軌對象還是自己的閨蜜,簡直是奇恥大辱。在與閨蜜的相處中也應當保持一定的距離,而不是所有事都能與閨蜜分享,感情這種事兒更是不能和任何人分享的。
女孩子也要做好自己,閨蜜的男朋友再好,那也不是你的,想要找到幸福,可以自己努力去尋找,而不是搶閨蜜的男朋友,做出讓彼此都受傷害的事。
生活中,我們的身邊也會出現這樣的事情,如果生活中你也遇到這樣的事情,那還是要通過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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