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名叫俊芳,今年二十五歲。就在半個月多前,我和相戀五年的男友結婚了。我們是高中同學,其實早在上學那會我們就已經互相有了好感,但因為當時學習壓力比較大,所以我們只能將心裡的那份感情埋藏起來。直到大學聯考結束,他才鼓起勇氣向我表達了對我的愛慕。我自然沒有理由拒絕他,由於我們的學習成績相當,所以我們一起報考了同一所大學。
大學生活見證著我們的愛情,通過三年的了解,我對他十分滿意。我每天都希望和他在一起,只要他不在我身邊,我總感覺生活特別無趣。他是一個特別浪漫的人,記得那天是我的生日,他請了很多同學幫忙給我置辦了一個終身難忘的生日宴會。也是在那天,我哭著答應他,大學畢業後,我們就領證結婚。
事實就像我所說的那樣,畢業後第二個月,我們便帶對方見過了各自的家長。之後我們沒有和家裡人商量便去領取了結婚證,其實當時我也想到自己做事有點魯莽了。所幸的是家人們並沒有責怪我們的魯莽,畢竟結婚證已經領了,婚禮是必須要給我們儘快辦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