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後來想想,我挺可悲的,我姐姐的婚事,我爸媽各種打聽,只求女婿人品好。到了我這裡,只要彩禮多就行了。雖說我對我老公沒啥感覺,但爸媽讓我嫁,我也就嫁了。裝進口袋的錢,自然不可能再拿出來,所以我和我老公當時也沒辦婚禮,我也沒啥嫁妝。我收拾了幾件衣服,就領證結婚了。
我媽可能是覺得一毛錢的嫁妝都沒給我,實在有點說不過去。於是給了我解釋,說:「閨女啊,家裡條件不好,你弟弟是男娃,以後結婚娶妻開銷大,所以爸媽也是沒辦法。不過你放心,娘家給不了你錢,但你要是被欺負了,需要幫助了,娘家人出點力氣還是能做到的。」
也是我太傻了,不讓我繼續念書,不讓我談戀愛,不讓我自己存錢,結婚都沒管過我的感受。這樣的爸媽,怎麼可能會是我的好娘家?我當時信了,還很感動,想著爸媽其實心裡還是有我的。所以結婚後,即使自己日子也比較困難,我還是每月堅持給娘家爸媽生活費。這樣,我就覺得自己還是娘家的一份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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