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她去辦理失婚那天,
她說想請我吃頓飯,我沒有同意。
離了婚後,她將一本皺巴巴的病曆簿塞在我手裡說:
這個我從來沒給你看過,
這麼多年你也從來沒關心過我,
就當這是我送給你的最後的一份禮物吧。
之後她擁抱了我一下,問我真的不留她了嗎,
我沉默沒回應她,她就搭計程車走了。
現在想來,當時的她一定很心寒很絕望吧…
當我開啟那本病曆簿,我感到十分震驚,
原來她曾經為我懷孕過四次,
前面兩次分別是2008年和2009年,
後面兩次則是2010年,
但是她從來沒在我面前提過,
甚至沒有要求我陪她去過醫院……
原來她不能懷孕,罪魁禍首是我自己。
那天我給她打電話,問她為什麼當初不告訴我,
她說那時我一心在事業上,根本沒關心過她,
她也知道孩子來得不是時候,所以自己替我做了決定……
掛了電話的那一刻,我內心顫抖著,
她去醫院拿掉孩子,依舊在家給我洗衣做飯,
沒有跟我有過任何的抱怨,甚至都不曾好好照顧好身體……
那天我蹲在路邊上痛哭,我狠狠的甩了自己兩耳光。
我想將她追回來,可是女友卻懷孕了,
父母勸我結婚,可我心裡想的卻是前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