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家裡唯一的兒子,從小到大都是被爺爺奶奶寵著,父母護著的,雖然我上面有3個姐姐,底下也有個妹妹,但是有什麼好的東西,還是我這個兒子優先的。所以,我生在農村,從小卻沒受什麼苦,家裡的5個子女里,也是我這個兒子學歷最高,讀到了高中。
而妻子就不一樣,家裡4姐弟(3個女兒一個兒子),她排老大,最不被家人看重,小學沒畢業,就被父母抓回家裡做家務,伺候弟弟妹妹。
然後我的岳父母,為了供養最小的兒子,在妻子剛過20歲的時候,就迫不及待地把她給嫁人了。當年表面上是把女兒嫁給我,但實際上卻是金錢交易,把女兒賣給我的,因為娶妻子時,我們家花了2000的彩禮,而這彩禮是我近一年的工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