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6歲潘阿姨的自述:
我姓潘,今年56歲了。在40歲那年嫁給了比我大一歲的老譚。我們是重組家庭,各有一個兒子。老譚是單位里的領導幹部,收入可觀,有房有車有權。我們是小學同學,在一次同學聚會上重逢,互相產生了好感。
我在經歷了一段失敗的婚姻後,本沒有再婚的打算,與老譚相遇之後,剛開始他對我百依百順,噓寒問暖。還信誓旦旦地對我說,「小燕(我),如果你願意嫁給我,我就將全部收入交給你保管,讓你過上吃香喝辣,穿金戴銀的日子,不會讓你受委屈。」,我聽信了他的甜言蜜語,沒多久就和他辦理了結婚手續。
再婚後第一個月,如他承諾的那樣,把工資卡交給了我。我的姐妹們都很羨慕我,說我這個年齡,離異有個兒子,還能找到這麼好條件的人。我也沾沾自喜,沉浸在幸福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