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雙方結婚是要彩禮的,在我們這邊也不例外,岳母本來就要了不少,快結婚了,她又要追加,還讓老婆當「會話筒」,我真的不能忍受。
老婆是農村裡的姑娘,我們是經人介紹認識的,我雖然是城裡的獨生子,但我家裡條件確實不好。我家裡有一套二層的獨院,家裡沒有存款。我們本地姑娘是看不上我家這樣的條件的,所以介紹人總是跟我介紹農村姑娘,因為農村姑娘都想嫁城裡人。
老婆是我的第三個相親對象,她長得一般,還有些微胖,但她性格很好,我們聊得來。互留了聯繫方式後,我也開始追她了。她是一個心思單純的姑娘,她覺得我對她好,所以她同意嫁給我。
我家去了她家那邊商量結婚事宜,岳父就坐在那裡抽著煙,一聲不吭,只有岳母一個人在談條件。
岳母的要求很簡單,訂婚3萬8,彩禮18萬8,五金不要,摺合到彩禮裡面了。這些錢我家裡拿出有些為難,但父母還是咬牙答應了。因為我在城裡實在找不到對象,而我再過兩個月就要30了,別人家都二胎三胎了,而我還沒有結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