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19歲那年,和阿峰戀愛了,他是個一無所有的窮小子,而且家在外地。我父母知道後,堅決反對。父母說他們就我一個獨生女兒,嫁到外地,吃不慣,住不慣,受委屈了連個撐腰的娘家人都沒有。他們不求我大富大貴,但是也希望我找個可以給我溫飽的年齡。我們倆都還這麼小,還不成熟,不懂感情,我19歲,阿峰也才20歲。而且阿峰在一家理髮店當學徒,每個月工資才1800(約8000台幣),我嫁過去真的會太辛苦。
當時的我覺得父母都太勢力,就是嫌棄阿峰窮。而且我覺得只要我們兩人相愛就好了,其他一切都會好起來的。我愛他所以我願意和他一起吃苦!我不顧父母的反對半夜離家偷偷去了阿峰家,我父母氣得要和我斷絕關係。當時我也賭著一口氣,覺得父母為什麼不理解我,不支持我,不喜歡我愛的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