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戚表示,董婷從小懂事聽話,從不惹是生非,不可能騙錢的。董婷也付出了,也沒有把錢拿回家。8萬元錢(約4萬台幣)是兩個人一起用的,又不是她一個人用的。
楊曉宇說:我有轉賬記錄。是他說寄錢給家裡我才給她的。我是為他而離婚,而離了婚她又不和我結婚,我是被她騙了。
董家親戚指著楊曉宇本身就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,為了女友和妻子離婚。如今還逼董婷還錢,實在太可惡了!
楊曉宇聽著眾人的指責默不作聲。他一定要等到董婷回來再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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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曉宇說:我拿她的手機和身份證就是怕她不回家,怕女友去其他地方。女友在KTV工作,我對她的工作非常不滿意。女友做這個工作已經6年了,她曾經答應兩人在一起後就不再做這個工作。我希望女友能夠換一份工作,兩人重歸於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