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婷的父親
董婷的父親氣憤地說:女兒在外面,你把她的錢包、身份證和手機搶走。就算是男女朋友關係,你也不能搶她的東西。你侵犯人權。你把你們兩個的親密照片發到600多人的村民群裡。你侵犯了別人的隱私權,你這是犯罪。
董婷的父親表示,楊曉宇搶走女兒的手機,用女兒的手機把兩人的親密照片發到村民群裡,還發到親戚群裡,讓他們全家人顏面掃地。他擔心女兒的安全,這才不讓女兒和楊曉宇單獨見面。
楊曉宇說:叔叔,我這樣做的目的是想讓婷婷回來。
董父氣憤地說:不要叫我叔叔。你逼她寫欠條,她哪裡用了你8萬多元(約4萬台幣),我已經無法容忍了。這輩子不可能讓女兒和你見面,我拿我這條老命陪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