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他們去找工作人員討說法,工作人員的一番話,直接將兄弟二人懟得啞口無言。
原來,他們很早之前便進入城市發展,在城市定居後,又將自己的戶口改成了城市戶口。
因此,根據我國宅基地政策,他們只有宅基地享有權,卻沒有權限在上面蓋新房。
想蓋新房,只有城市戶口才可以,更遑論,他們當時並沒有取得房屋建造權。
這下輪到兄弟二人傻眼了,他們本想多蓋新房,在拆遷時能多拿到點拆遷款。
卻沒想到,最終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,政府可不會傻到連他們蓋房子的錢也出。
為此,兄弟二人氣不過,堅持不在拆遷同意書上簽字。
即使政府多次派人交涉,他們依舊我行我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