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談戀愛時候,婆婆的強勢就體現出來了,每次我和老公去逛集市,她非要夾在我倆中間攙著老公胳膊,一口一個「小寶」叫著,我只能孤零零走在後面。
當時,家裡人勸我分手,可我老大不小遇到一個合適的不容易,老公這人除了媽寶其他沒啥缺點,對我也不錯,所以權衡一番後我決定賭一把。
訂婚那天我媽和婆婆坐那聊天,聊到我不善於家務這事,婆婆立馬站起來,她說這可不行,照顧丈夫是女人的職責和義務,不會要抓緊學。
一聽這話,我媽心涼半截,陪著笑臉和婆婆據理力爭,我媽意思是現在男女平等,並且我工資不比老公少拿,憑什麼下班回來還有伺候他,小兩口之間應該平攤家務。這事鬧得很不愉快,可最終我媽拗不過我,還是違心的替我置辦嫁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