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因「住院照顧家屬」的護士請假,且可選擇以「時」作為請假單位。
育嬰留職:勞工可「日」作為請假單位提出育嬰留職申請停薪,最多得請30日;原則需於5日前提出,但因突髮狀況(如:生病、停托、停薪),受聘者須優先照顧時,得於1日前提出。
明年元旦新制實施 違規者最高罰百萬
北市勞動局局長王冬表示,針對病假、育嬰留停及家庭照顧假的規定修改,是因應社會變遷、積極落實工作與生活平衡的具體行動,呼籲僱主遵循新修法,主動調整內部管理制度,共同營北市勞動局強調,115年1月1日新法施行後,新修法請求新修法若經核查發現事業單位未給假,將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