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他一生中,最風光、也最接近幸福頂點的時刻。
然而,命運的弔詭之處就在於,它總是在你最志得意滿之時,悄然埋下顛覆的引信。
幸福的日子,如鏡花水月,看似絢爛,卻一觸即碎。
1952年,鎮反運動的浪潮席捲全國。
一場突如其來的風暴,將程述堯從雲端狠狠拽下。
他被人誣陷,說他曾貪污戲院公款六百九十元。一紙公文,他被停職審查。
程述堯百口莫辯。
他知道自己是被冤枉的,可在那個人人自危、相互揭發的年代,清白是最無力的辯詞。
他骨子裡那份讀書人的懦弱與「息事寧人」的性格,讓他做出了一個致命的錯誤選擇。
他想,不過是幾百塊錢,破財消災,只要能儘快了結此事,保住家庭和妻子的名聲,自己受點委屈又算什麼。
於是,他從家裡拿出一些積蓄,又加上兩個戒指,主動上交到劇院,算是「退賠贓款」,以示自己「認罪態度良好」。
他以為這能換來寬大處理,誰知,這恰恰坐實了他的「罪名」。
這盆髒水,不僅潑在了程述堯自己身上,更濺到了他那正處在事業巔峰期的妻子——上官雲珠的身上。
對於一個極度愛惜自己羽毛、將事業與光環看得比生命還重的頂流女星而言,丈夫的「貪污」劣跡,無異於一件沾滿污泥、甩不掉的髒衣服。
旁人的風言風語,單位里異樣的眼光,都像針一樣扎在她心上。她唯恐自己被丈夫牽連,斷送了璀璨的星途。
於是,她做出了一個與黃宗英如出一轍,卻又更為冰冷無情的決定——劃清界限,立即離婚。
當上官雲珠在家中提出「離婚」二字時,程述堯如遭雷擊。
他苦苦哀求,他說兒子燈燈還不到兩歲,他說自己是被冤枉的,請她再給自己一些時間,相信組織總會查個水落石出。
然而,他得到的,只是妻子冰冷的拒絕。
更讓他心如刀絞的一幕發生了。
一次,在親屬都在場的場合,上官雲珠竟當著所有人的面,指著他的鼻子怒聲斥罵,將所有的不堪與怨毒都傾瀉而出。
情緒激動處,她揚起手,狠狠地給了程述堯一記耳光。
「啪」的一聲脆響。
這一巴掌,打得程述堯眼冒金星,更打得他心膽俱裂。
它不僅徹底打碎了他對這段婚姻的所有美好幻想,更將他作為一個男人的尊嚴,當眾踩在了腳下。
這致命的一掌,像一個殘酷的儀式,宣告了精緻的利己主義在現實壓力面前,對往日溫情與道義的徹底背棄。
他看著眼前這個自己深愛過的女人,那張美艷絕倫的臉上,此刻寫滿了陌生與猙獰。
她嘴裡吐出的,是字字誅心的話語:「別連累我和孩子!離婚!」
儘管如此,程述堯那善良到近乎卑微的心,竟仍對妻子沒有生出怨恨。他甚至還存著一絲幻想,試圖挽救這段婚姻。
可上官雲珠鐵了心。
不久,程述堯被正式逮捕,投入了監獄。
在冰冷的鐵窗之內,他萬念俱灰,無奈地在離婚協議書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1953年,程述堯的第二段婚姻,就這樣戛然而止。
他從人人艷羨的劇院經理、名流丈夫,淪為了身敗名裂的階下囚。
出獄之時,他已是妻離子散,人財兩空。
上海灘的繁華依舊,只是這一切,都已與他無關。
他曾以為自己抓住了世間最美的風景,到頭來,卻只是一場鏡花水月,落得個滿手空空。
03 患難真情?
老天爺似乎總愛跟程述堯開這種殘酷的玩笑。
在他的人生跌入谷底,嘗盡世態炎涼之後,命運的輪盤又輕輕一轉,給了他一線微光。
入獄半年之後,程述堯的案子被重新審查,最終查明,所謂的「貪污」,純屬子虛烏有,乃是被人惡意誣陷。
一紙文書,宣告他無罪釋放。
清白是回來了,可失去的一切,卻再也回不來了。
彼時的程述堯,年僅三十六歲,正是一個男人風華正茂的年紀。
可兩段慘澹收場的婚姻,像兩道深深的烙印,刻在了他的心上。
他不敢再輕易言愛,那份對愛情的理想主義與純粹,已被現實的耳光打得粉碎。
他將所有精力都撲在了工作上,仿佛只有在忙碌中,才能暫時忘記那些傷痛與不堪。
然而,命里的桃花,似乎是躲也躲不掉的。
他這棵看似已經枯萎的老樹,偏偏又有人願意前來棲息。
1955年,經朋友介紹,程述堯認識了同在文化系統工作的吳嫣。
這位吳嫣女士,可不是什麼尋常人物。
她年輕時是上海灘有名的交際花,藝名「黑牡丹」,在風月場中長袖善舞,顛倒眾生。她的人生,比最曲折的電影劇本還要複雜。
她曾是富商的姨太太,也曾與各色權貴名流有過糾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