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害人還出示了詐騙者當初簽下的100萬元本票,但兌現日期竟然是124年(10年後)。
被害人表示,他不願讓詐騙者繼續逍遙法外,對方甚至自誇已經成功逃亡600多天。被害人還出示了詐騙者當初簽下的100萬元本票,但兌現日期竟然是124年(10年後),地址也是虛假的藥局地址,只有名字是真實的。如今,被害人不僅拿不回140萬元,承諾的投資車輛也未曾見到,還要面臨無法繳納房貸、信用破產和失去房子的困境,同時還要承受通緝犯的恐嚇。妻子因此精神壓力巨大,差點走上絕路。最終,被害人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,希望能阻止更多人受害。